根据《关于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党组字〔2019〕44号)文件要求: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及名额:优秀共产党员从全校正式党员中产生(不含临时组织关系),且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优秀和良好得票率在90%以上。本次优秀教工党员评选推荐名额1个优秀名额。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名额: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推荐1个优秀名额(正式党员人数必须3人以上)。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及名额:连续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党总支书记及委员、党支部书记及委员、二级学院党务秘书及专职组织员。党总支分配1个名额。3、副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2017年以来已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不重复推荐。
我院按照以上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分配,从严掌握,严格执行党组字〔2019〕44号,严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酝酿遴选、党总支初审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学院公示等环节对申请党员同志进行评审,拟推荐刘皖苏同志(教工党员)、刘亚翔同志(学生党员)为“优秀共产党员”,杨娟同志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向院党总支书记路红梅反映。联系电话:0557-287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