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6月29日的期末考试中:
18计算机6班徐义照(2018110646),在上午8:00—9:00的《高等数学A(二)》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17计算机5班梁迪(2017110521)在10:20—12:20的《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18计算机3班何志云(2015086217)在10:20—12:20的《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考试中,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17计算机2班郑成杰(2017110251)、郑雷威(2017110252)在上午10:20—12:20的《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考试中,传、接与考试课程相关的信息;
18软件工程(对口)1班胡晓健(2018112111),在下午14:40—16:40的《大学物理B》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18计算机5班阮大成(2018110530),在下午14:40—16:40的《大学物理B》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18计算机3班刘淦成(2018110321),在下午14:40—16:40的《大学物理B》课程考试中,手掌内写与考试相关信息;
17计算机6班刘宇航(2017110624,重修),在下午14:40—16:40的《大学物理B》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经核查,情况属实,我院按规定给予上述九位同学处分,并上报教务处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