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6月28日的期末考试中:
18计算机4班胡孔鑫(2018110413),18计算机5班蔡佳佳(2018110501),18计算机8马友柱(2018110827),18计算机7班吴子昂(2018110736)(桌子上写字)在上午8:00—10:00的《公共英语二》课程考试中,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材料;
17计算机3班吴灿(2017110343)、张杰如(2017110349),17计算机6班孙辰晨(2017110633)、叶启威(2017110649)、朱志勇(2017110656),17计算机8班许康健(2017110844)在上午10:20—12:20的《公共英语四》课程考试中,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材料;
18计算机4班江厚超(2018110414),在下午14:40—16:40的《应用文写作》课程考试中,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材料;
经核查,情况属实,我院按规定给予上述十一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并上报教务处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