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在2019年1月14日的期末考试中:
17软件工程1班李康(2017112120)在上午8:00—10:00的《数据结构与算法》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17软件工程2班李波(2017112222)在上午8:00—10:00的《数据结构与算法》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17计算机2班丁思磊(2017110205)、祝越(2017110256)(手心写相关信息)在上午8:00—10:00的《数据结构与算法》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16计科1班卢世奇(2016110321)在上午10:20—12:20的《单片机原理与应用》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16软工5班周治源(2016110655)在上午10:20—12:20的《软件体系结构与设计模式》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经核查,情况属实,我院按规定给予上述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并上报教务处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