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在2018年7月4日的期末考试中:
15网工2班李璇莉(2015113223)、陈启辰(2015113205)(桌面写字),在上午8:00—10:00的《Web系统与技术》课程考试中,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材料;
17软工专升本班吴方林(2017116132),在上午8:00—10:00的《软件测试技术》课程考试中,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材料;
15软工3班朱成(2015112358),15软工4班纪雨蒙(2015112414),在上午10:20—12:20的《XML原理与应用》课程考试中,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材料;
17计算机3班陈永鑫(2017110303),17计算机4班程闻虎(2017110403),17计算机7班占子恬(2017110748)、王忆(2017110732)、王迎港(2015112133),17计算机8班李明刚(2017110821),在下午14:40—16:40的《大学物理》课程考试中,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材料;
经核实,情况属实,我院按规定上报教务处给予上述同学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