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17计算机1班戴维新(2017110107)、孙澄(2017110134)、谢发智(2017110146),17计算机2班周鹏辉(2017110254),17计算机5班张元莹(2017110553)(开场默写),17计算机8班储舒琪,在2018年7月3日8:00—10:00的《高等数学二》课程考试中,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材料;15软件工程1班徐峰(2015112138),15软件工程2班孙笑笑(2015112234),在2018年7月3日10:20—12:20的《移动计算技术》课程考试中,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材料;经核实,情况属实,我院按规定上报教务处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