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

督导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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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5日 15:29 | 点击数:

一、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督导组

组长:吴孝银

成员:余晓永、潘正高、徐旭、姜飞

二、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1.听课并指导教师上课,重点是本院新开课或开新课的教师。帮助本学院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把握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除填写听课表之外,还应记载教师上课时的优缺点,写好听课小结,每学期督导组成员听课不少于8节。

2.检查本学院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校教学规章制度等教学文件的情况,向学院及时反馈有关信息,提供意见和建议。

3.督查评价本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等教学质量要素建设方案和实施情况。

4.参与本学院的教学专项检查、评价活动。包括教学秩序和考试秩序巡视,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及各类教学档案的检查与评价等;督查本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对检查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写出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并督促改进。

5参加学院学生信息员会议,跟踪督导相关教学工作整改情况。

6接受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工作指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