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经过学生申请、班级初评、班级公示、学院初审、学院公示等环节,信息工程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余晓永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孝银,组织员(正处级)黄永刚为组长,各班级的辅导员或班主任为成员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国家助学金拟获得者名单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向院党委书记反映。联系电话:0557-287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