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2〕10号)文件要求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中有关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要求,依据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经过学生申请、班级初评、班级公示、学院初审、学院公示等环节,信息工程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班级的辅导员或班主任为成员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公示如下:
拟推荐19物联网工程张开杰、19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3班潘昊、1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班张博伟,为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向院党委书记反映。联系电话:0557-287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