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24号)文件要求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号)要求和宿州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经过学生申请、班级初评、班级公示、学院初审、学院公示等环节,信息工程学院成立由院党委副书记(临时负责)余晓永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孝银,组织员(副处级)黄永刚为副组长,各班级的辅导员或班主任为成员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国家助学金拟获得者名单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向院党委书记反映。联系电话:0557-287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