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关于严肃实践教学纪律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部分实验前
第1条承担实验课程(含课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在每次实验课前需准备好以下材料: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进度表、实验项目卡、实验成绩登记表、实验考核方案、实验报告等实验教学基本材料。
第2条实验授课教师需提前10分钟抵达实验室,联系实验管理人员打开实验室,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实验软件系统能否正常运行,清点学生人数。实验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到岗的,将追究其工作事故责任。实验教师没有及时到岗的,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打开实验室,实验教师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教学事故责任。
第3条未办理有关手续并经院长同意,实验教师不得随意更改、临时调整实验课程的时间、地点。在实验教学计划之外,需要使用实验室的,需要申请、登记,经过院长签字同意,实验管理人员才能打开实验室。实验管理人员严禁为违规的实验教师提供便利,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事故责任。
第二部分实验中
第4条实验教师在实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实验室,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向值班院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实验管理人员。
第5条实验教师在实验过程中要认真指导每一位学生完成既定的实验任务,在实验室内多走动,帮助学生及时解决实验中遇到的问题,不得处理与实验教学无关的事务,如:批改作业(实验报告)、备课、撰写材料、聊天、上网、玩手机等。
第6条实验教师在实验过程中要认真检查、验收学生的实验结果,并及时将检查、验收情况登记到“实践教学指导手册”中。
第7条实验教师在实验过程中维护好实验教学的课堂纪律,管束好学生,不要出现在实验室内嬉闹、喧哗等现象,要教育学生爱护实验仪器设备,维护实验室内良好的卫生环境,严禁将饮料、食品带进实验室,严禁乱丢垃圾。
第三部分实验后
第8条实验教师认真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监督学生填写好实验签到单和实践教学质量监控表,实验结束后,将材料及时交到实验室值班室(工B412)。
第9条实验教师在实验结束时,要监督学生不得将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桌椅等设备带出实验室,并提醒学生不要将自己的物品丢在实验室。
第10条实验教师在实验结束后,要组织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设备、桌椅等,要安排班干部检查、打扫实验室卫生,待所有学生全部离开,断电、关窗后交实验室管理人员验收。
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3月12日
信息工程学院实践教学变更申请表(点此下载附件),内容如下:
信息工程学院实践教学变更申请表
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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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课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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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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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 更
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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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 更
方 案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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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
中心意见
| 实习实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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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院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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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人
员办理情况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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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需要申请变更的教师需提前填写好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实验室管理人员存档。